六指法医 第113节(2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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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啊,这也是一直困扰我的问题。

根据李秀娟的描述,她是在刘大国暴力殴打,以及威胁到孩子生命的情况下,才会和刘大国发生推搡。

但是我却知道,李秀娟和刘大国的推搡,不是导致刘大国死亡的主因。

别忘了,刘大国身上伤痕累累,不可能是李秀娟造成的。

刘大国的真正死因,是在被人暴力殴打后,心脏器官衰竭而死,也就是说,刘大国当时回到家里,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。

经过几个小时的排查,证明李秀娟所讲的都是真的,城里的老板以及保险公司相继证明,那些钱的确是刘大国的保险金。

同时,马如龙也从两个孩子嘴中,断断续续的问出,当天晚上的确是刘大国先掐他们,他们的妈妈才会用刀砍断刘大国的胳膊。

案件就在这种情况下宣布告破,不过我的心情,却是非常的沉重。

局长范正义亲自主持结案会议,先是狠狠的夸了我一顿,并且鼓励我们再接再厉,将城里警局先进经验传授给他这间乡村警局。

面对范正义的夸奖,以及众人的鼓掌祝贺,我的心情没有丝毫好转,反而更加的沉重。

他在愤怒交加的情况下,心内血液流动过快,促使心脏跳动超出正常人的承受范围,进而促发体内器官病变衰竭。

只要找到欧达刘大国的人,从他嘴里问出当时的情况,李秀娟的所作所为,就可以被定义为正当防卫。

即便李秀娟在刘大国死后,用柴刀砍下了他的两只胳膊,也算是正当的应急反应。

退一万步讲,到了法庭,法官李秀娟卫过当,大概率会是缓刑,不会入监执行。

李秀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,如今沦为阶下囚,孩子以后该怎么办?

就算送到城里的福利院,失去母亲的照顾,他们是否能够健康的成长?

“局长,李秀娟的这件案子,能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?”

“有点困难。”

范正义面色为难的看着我,说道:“我明白你的心情,要将李秀娟的案情,定义为正当防卫,需要有人证,她那两个未成年的孩子,显然无法充当人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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