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6章 血诉(1 / 3)

加入书签

肃宗帝时,就发生过一件趣事,一个入京应试的乡贡饮得半醉,踉跄行到大明宫前,横醉眼,拈吟须,摇头晃脑喃喃自语,足有小半时辰,终于高声诵出四句诗文,正巧被个高官听闻,大赞绝妙,携了那跑到大明宫前发酒疯的狂士又去喝了一场,两人一见如故惺惺相惜,高官把自家女儿当场口头许给了狂士,即便那狂士春闱未曾取中,高官也没反悔,后来那狂士凭着诗文出众,入选翰林院,虽然终生未得重职,却成为名躁一时的诗人。

肃宗不算明君,但那时的朝廷尚能容下这么一位狂士,不究其放诞之罪,纵然这时官政越更腐败,宫卫们对于显然无害安危之人,尤其是颇有文士派头又不知底细者,多少还是心怀礼敬的,更何况今日面临着一群士人。

宫卫只作目不斜视,也实在听不清那些纷杂的议论——

“这人真要挝鼓鸣冤?”询问者是半途加入这一阵营,并不明白事发经过。

承德三年二月十六夜,大理寺走水,在此候审五名举告何绍祖的人证,竟然被“囚徒”趁乱刺杀,只还不待凶犯“畏罪自尽”,汝阳王亲自带着数十亲兵打着救火的旗号便将凶犯当场捕获,又有一个狱吏跳将出来指证目睹凶行,又逐一检举放火者,于是涉案凶徒竟奇迹般地被汝阳王一网打尽,虽然随后赶来的窦辅安意图接手凶犯,汝阳王据理力争,窦辅安到底不敢对堂堂辅政王刀剑相向,汝阳王如愿把一应凶徒控制在手。

这一事件次日便闹了个沸沸扬扬人尽皆知,连市井闲汉都能绘声绘色讲述一番大理寺走水始终,仿若亲眼目睹一般,于是以林昔为首,诸多言官纷纷奏劾,指斥大理寺卿石震为幕后真凶,意图杀人灭口包庇不法!

宗政堂部份官员在贺淇的带领下,请见太后决断,严究什邡、大理寺两大重案,要求由宗政堂主审。

太后自然不愿被胁,篷莱殿一连两日又是好一番争执激烈。

正闹得不可开交,丹凤门外又有事故发生!

大周建国,太宗帝为防贵族官僚仗势欺民,沿古制,于宫门之外置登闻鼓,平民若有冤情又投告无门,皆可挝鼓鸣冤,此制一直延续到武宗帝时,未曾更移,只不过后来历任君帝渐渐不以为重,对挝鼓诉冤者要求日渐严苛,从平民击者先杖二十,至不许平民告官,到后来连官员都不能轻易击鼓,除非敌军犯境,抑或皇太子死等要重之事方能击鼓诉上,登闻鼓简直已经有名无实沦为摆设。

但丹凤门外,一面巨鼓仍旧赫赫存在着,只是近百年来未响一声而已。

大明宫外,这俨然成为最滑稽沉默的摆设,甚至有好些宫卫,都弄不懂这面鼓究竟有何用途。

哑寂百年的登闻鼓,这日却被一葛衣青年举槌擂响,而跟着这青年男子前来,竟是浩浩一群人,不乏白衣士子,更多的是布衣闲汉。

守禁宫门的禁卫哪曾见过这般阵势?一时震惊,还以为是天子脚下激生了民变,但仔细一看,这群人虽然浩浩荡荡,却无一携带利器,除了那领头的葛衣男子外,其余人在距禁门二十余步外便已自觉驻足,只顾着交头接耳,不像是要冲犯禁宫,于是宫卫们又都犹豫了——大周律法可没规定平民不得接近宫门,只要没有冲犯行为,宫卫是不好喝阻的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

其他小说相关阅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