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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很恬静,美丽而端庄,是那种一眼望去便能猜出其大学女生身份的女孩儿,瞧,她扭头回了我一眼。
如果她对我施白眼,以上论调全部作废;
如果她对我抛媚眼,以上论调我希望它依然成立;
如果她羞得满脸通红,将头低下去,再不看我,以上论调我将挪进达尔文的“进化论”中,以兹证明某些物种是不会进化的,例如脸红的女生。
可贵的是她并没有上述行为,她只是冲我一笑,那笑容充满暧昧,暖暖的,我低下头,满脸羞得通红,不敢再看她。
第一次见她的时候,是在图书馆中。
我弄懂了一件事。
至少“暖”和“暧”是相通的,仅一“盖”之隔。
现在我只感到脸上暖暖的,“暧”却“暧”不起来,心里冰冷至极。
因为那“盖”横挡在我和她之间,她笑对的目标不是我。
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在她面前站定,我的脸红得彻底,红得羞怒,红得无奈。
她的声音里饱含欢喜,在那个男生面前尽情撒娇,那个男生一脸的得意,让我恨不得揍上一拳。
我很有理智,因为在图书馆中打架会遭遇从四面八方袭来的鄙视眼神,那种鄙视比被对方臭揍一顿来得更加难过,所以我继续埋头扫地。
我,甄亮,24岁,师范学院见习清洁工人,虽地位卑下,但志比天高,当然,命比纸薄。
我绝没有朝盲人乞讨者放在街边的要饭缸中扔仙人球,我也没有用针扎破玩得正开心的孩子手中的气球,更没有在公园里向谈情说爱的情侣们散布“着火啦”的言论。
我只是打爆了院长儿子那高贵的头,因为上述几件事他样样做得来。
更因为他动小丽的心思,而且居然动成了。
我被记了大过,学位恐怕不保,但不能让母亲知道,否则她会无条件打爆我的头,我只有四下疏通,但苦无门路,还有三个月的充军生活,每日在人脚下寻寻觅觅。
小丽是我前任女友,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。现在的女孩,但凡与活泼开朗有关,都会发出危险的信号:1.当有一天你对她说要保护她一生一世,她会反问你校警是干什么吃的;2.当有一天你对她说要保护她一生一世,她会告诉你别扯了,我们继续玩泡泡堂吧;3.当有一天你对她说要保护她一生一世,她会说你有没有搞错,我们只是玩玩而已。
这其中以第三种开朗女孩最奸诈,小丽不幸身列其中。
我一直在等待小丽也对太子这么说。
那个高大男生还在和眼前这位美女喋喋不休,我没好气地叫他让让,然后在他脚下奋力打扫。
我知道后背一定有他逼人的目光,但我不在乎,“老子已经这样了,还怕你?”
他们不一会儿就彻底将我透明化,她说有部电影叫《燃情岁月》,叫他陪她看。
我放慢了扫地的速度,我是个颇有艺术细胞的男人,我的审美至少很合理,她对《燃情岁月》的期待深得我心,我真的好想和她一同看,即使是第七遍。
但那个男人无言以对,我没有看他的脸,我甚至可以猜到他那瞠目结舌的可鄙模样,估计这种人只配去看些无聊的没有内涵的肥皂剧。
我收拾完毕抬头的时候还是看到他在点头,是那种很不情愿的点头。
第二次见她是在食堂。
我小心翼翼地捧着饭,这一餐往往能提供给我一整天的能量,尽管它味如嚼蜡。
还是撞到了人,我看到“能量”一点点流失,撒在地上,我抬起头就想骂,但看到的是她。
我立刻将一肚子的娘亲祖宗咽了回去,换成了一副讪讪的笑。
“对不起!”我们同时道,然后笑了。
我的笑能给她添多少疙瘩我不管,她的笑却让我遍体舒畅,是那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
春风中又闻莺啼之声:“你有什么可对不起的,是我不小心碰到你的!”
“我挡住了你的路,不应该拦在你面前的,你看我有多碍事!”我装作一脸淳朴地对她说,可话里的卑贱却尽露无疑。
她抿嘴笑了笑,又说:“我赔给你吧,还耽误了你吃饭,怪不好意思的!”
我连忙止住:“不用,真不用,还好没弄脏我衣服,要不然你还得买给我!”
“要是手机就更糟了不是?”她笑道。
我看着她走开的背影很开心,我不是个会花言巧语的帅哥,我也不是什么假装憨厚的猪头男,这两种男人是世间所有男人的天敌,他们的共性是欺骗漂亮女孩,任何漂亮女孩都抵挡不住他们的忽悠。
我曾经尝试着去做个花言巧语的猪头男,但结果适得其反,有一段时间甚至成为男女共愤的对象,所以我只能做回我自己。
我吃饭的时候居然胃口极佳,看来用美女下饭真是个避免挑食的好办法。我远远望着她,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,渐渐把脸转过去,不让我看到她的吃态。
我真想端着饭到她对面去,可看看自己盘中的腌萝卜条,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我呆呆地坐在食堂长椅上,就等她路过时冲我一笑。
她显然明白了我对她的爱慕之意,但那微笑又透出一种应付,我看得出来。
不过我还是喜欢看到她的笑,所以我叫住她时添了一句:“我们算认识了么,美女?”
她的背影愣了一下,最后还是转过身笑道:“你愿意就成吧!”
我从椅子上起身,老远就把手伸出去:“我叫甄亮,99中文六班,美女芳名?”
她迟疑了一下,还是将小手递了出来,我不敢紧握,只是象征性地触了一下。
“董佳!99英语A班!”
我才不会俗到夸奖女孩名字的地步,老实说,她的名字很一般,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。所以我只是反复念着,心里思考如何继续话题。
她没给我这个机会,说声有事,便匆匆走了,留下几近痴傻的我。
第三次见她的时候又是在图书馆。
我一边扫地,一边寻找她的身影,今天是星期日,估计她会来,但千万别把那个高个猪头男领过来。
人生不如意之事,十之八九。
猪头男趾高气扬地和她走来了,我正巧拦在道路中间。
她的样子小鸟依人般乖巧,可惜找了一头猪!
我对她的审美表示怀疑,同时自怨自怜的情绪暴涨!
我还没来得及掩住自己的脸,她便发现了我,冲我“嗨”了一声,我连忙应答,看见那高个猪头男不屑地一瞥,然后从我身边走过,像是踏过!
然后又是太子和小丽!
真是冤家路窄啊,我今天不知触了什么霉头,偏要看到他们!
太子晃里晃荡地走到我眼前,那眼神像是能把我吃了,看来他会因头部的伤痕记我一辈子。
身边的小丽则显得极为镇定,这种前任遇现任的事她经历多了,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。
太子踩在了我的扫帚上,我哈着腰,想把它拔出来,又怕惊动了看书的学生,我可不想再闯什么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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