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五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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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放心,我那兄弟应该会消停一阵子,其他的事我喊她下来你们自己谈。”

当楚仲跟桐雨说了这事后,桐雨的反应的确没有于爽那么夸张,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,“不会连累你吧?”

那会儿林海还说这个女孩不单纯,如果她真不单纯,怎么会考虑楚仲的处境。

“你对宫善不必有亏欠的感觉,他和你一样,本来就适合站在舞台上聚光灯下,做个助理实在是大材小用,他该谢谢你才对。”这是楚仲离开时在她耳边说的。

因为这句话,她有半天听不进林海的话,最后林海将备好的合同递到她面前时,她的头脑依然晕晕沉沉,只知道签下自己的名字,她会脱离贫困,她能靠自己的努力挣很多钱,然后给妈妈治病,过上好日子。

“哎!桐雨那条贱命啊!”姚美仪也没说什么,就是随口感慨。

她这么伤感的一感慨,让于爽也不知道说什么。

姚美仪为什么独独对童桐雨照顾些,就是因为姚美仪那句口头禅——桐雨这条贱命啊!

童桐雨所有的好的不好的遭遇,统统可以用这句话来解释,没爹的孩子就是命贱啊!

她唱的第二首歌是田震的《野花》,是主持要求的。

林海对楚仲的信任,也是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了,不过就是一句话,便签下了一个丑闻缠身的女子。

“童小姐,鉴于你以前发生的那些风流轶事,我再次提醒你,飞凰和金诚不是一个性质,方明楠,你最好不要去惹,不然这份合同随时可以终止,我拟合同时,在你这份上多加了一句,公司有权在你违反条约时停止合约,所有解释权归公司,那个度,你自己得把握好。”

林海对她说话时很和气,即使是在说那条附加条约时也是心平气和的。

“林先生,谢谢您给这个机会我,我想我还知道点廉耻。”

“童小姐这话严重了,我听楚仲说你的经纪人想让那边那位短头发的女孩担任,如果没问题,你让她明天到公司来签个合同,还有那边的消费我请了。”

可能第一首被她唱的太过甜美,于是想试试这首歌的效果。

让人想不到的是,她还会假音,虽然是模仿着田震的粗狂嗓音,但也自饶别趣,独有一番韵味。

“签她可以,不过我有一个条件。”林海看着楚仲,神色十分肃穆,“老规矩,签她五年,期间不能交男朋友。”

楚仲笑了笑,“这个你自己跟她说,我又不是他爸。”

“那你介绍她给我什么意思?明明知道这个女孩不单纯,之前绯闻那么多,要不是她唱歌功底在那儿,我还真不想考虑,我可不想跟方氏对着干,对了,那方明楠不是跟你私交很好的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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