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章 签订合同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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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玉心想,市政府到底还是正规啊,一般情况下,整个工程由建设方垫资的事情也是常有的,这已经成为行规,只是很少有在合同里表现出来的。

而这份合同把这一点说得清清楚楚,反倒让谢玉心里更加踏实了。

社会上承接的工程,到了竣工的时候,建设方是整天要跟在投资方屁股后面追着讨钱,谢玉相信,市政府不可能跟这些投资商一样,合同里付款的日期都写得明明白白,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即付全款”。

当下把合同签了。

消息很快到了刘非非那里。他接过那份合同的复印件,眯着眼睛盯着谢玉的签名,阴险的笑着对张子善说:“等着瞧吧,好戏就要开场了。”

张子善随后又介绍了谢玉给陈家豪认识,交代他,“文化艺术宫的建设是市里的重点工程,谢总的公司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建筑企业,市领导对他们很信任,有意向将这个工程交给龙腾公司来做,想听听你的意见。”

“好啊、好事”,陈家豪一听,你这个市委常委都这样说了,再说了,这摆明了就是刘市长的意见,我这么个小芝麻官敢说不好吗?

嘴上却说:“既然领导们这么信任,我当然要全力配合了。”

当下,在张子善的授意下,陈家豪表示马上和建设规划部门联系,指示这些部门积极配合。

所谓的积极配合,也就是走个法定意义上的程序。一般来说,大型工程,特别是市政府的工程,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开发建设企业。

但是,假如某位主要领导有意向把这个工程交给某家指定的企业来做,底下办事的部门,就会找一些其他企业来应应景,俗称“陪标”。

不管怎么说,文化艺术宫的建设工程已经非谢家的龙腾公司莫属。

接下来就是签订合同的事情了。

招投标会后,陈家豪把谢玉找了去,递给她一份合同,“谢总你看看,如果没什么异议,我们今天就把合同签了。”

谢玉一看,就是份格式合同,跟自己签过的任何一份合同没有区别。不过,里面提到一条,“因为投资方的资金需要分期给付,一期工程由建设方垫资建设,建设方可以拿工程作抵押贷款,由政府出具相应证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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